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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香港游下月须发行程表 标明行程及购物等细节 |
| 2007年1月22日 08:54 |
为抵制低价团,保证内地游客的利益,香港旅游业议会日前通过新的接待
规定,接待入境团的旅行社必须提前向旅客派发行程表,标明具体行程、住宿
及购物等细节安排,否则旅行社将被处以最高20万港元的罚款。据悉,新规定
会在春节黄金周前实施。
据了解,香港旅游业议会去年接到的入境旅客投诉共714宗,较前年增加逾
四分之一,其中对购物的投诉占很大比例。针对内地旅客指被强迫购物的事件
连连发生,议会理事会通过新规定,团员抵港后,导游必须派发行程表,罗列
行程、住宿和购物等细节,并要订明旅客可自由购物,又会提醒旅客享有“14
天购物保障”。
据悉,新措施于2月15日春节黄金周前实施,相关旅行社要将行程交给议会
登记,违规旅行社将被罚款5万至20万港元。(刘春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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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来源:新华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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