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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市旅游局将开展清理“旅游定点单位”标志牌活动 |
| 2005年1月21日 09:22 |
为积极做好我市创建“全国文明城市”迎检工作,一季度,市旅游局将对我
市旅游经营单位中仍在悬挂使用的“旅游涉外定点单位”及“旅游定点单位”标
志牌进行集中清理。
1992年,我市颁布了《青岛市旅游涉外经营服务定点管理办法》,对旅游经
营单位实行定点管理。这一制度在旅游业发展初期,对提高旅游经营服务单位的
设施设备和管理水平,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。近年来,随着
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,尤其是为适应加入WTO后市场开放与“国民待遇”的要
求,我市于2002年5月对《青岛市旅游管理条例》进行了修订,取消了对旅游经
营单位实行定点管理的条款,市旅游局停止了旅游定点(涉外)单位的管理制度,
并要求已评定的定点单位撤摘原颁发的标志牌。
目前,我市部分旅游经营单位仍在悬挂定点标志牌,个别单位甚至擅自制作
标牌,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,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。为此,市旅游局发出通知,
要求这些单位立即撤摘定点标志牌,并将于一季度组织集中执法检查,对乱挂各
类定点标志牌的行为进行彻底清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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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来源:新浪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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